調整基本工資難以解決青年貧窮

  • 資料來源:2021年10月6日工商時報A6版「名家評論」專家傳真
  • 更新日期: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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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全球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各國景氣逐漸擺脫疫情干擾轉為復甦,台灣經濟亦不例外,在外需持續暢旺下呈現預期樂觀。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按例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在會議的前夕,財經部會首長不約而同表示,2021年經濟成長表現亮麗,此次將會大幅調整,希望藉此帶動企業加薪風氣;但是,此一訊息馬上引發產業各界異議,尤其是去年以來遭到疫情重創的內需產業,更是揚言要求政府吸收成本。
依據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調整基本工資因素,包括:國家經濟成長幅度、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水準、就業狀況等指標。無庸置疑,調整勞工基本工資,除了遵循國際公約之外,其目的旨在,保障弱勢邊際勞工權益及基本生活需求,避免遭到惡意剝削,進而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甚至藉此協助青年族群擺脫工作貧窮。不過,檢視過去以來在調整基本工資方向上,並未解決勞資雙方所存在的爭議,始終陷入皆不滿意糾葛?
歸納其癥結,個人認為其關鍵在於,政府迄今未能順應世界潮流完成「最低工資」制度法制程序,保障勞方不致因特殊理由而遭到資方剝削薪資,進而共同分享經濟成長果實;再者,則是忽略台灣經濟已經從「奇蹟」朝向「平庸」的成長軌道,必須將「規範者」的任務升級為「引導者」之角色,同時鬆綁不合時宜法令,讓產業在全球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具有彈性,透過不斷創新轉型,進而創造青年族群更多高薪就業機會。
先從最低工資制度來說,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970年通過第131號公約中特別明定「最低工資制度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予以降低」,目前在國際勞工組織186個會員中,已經171個國家透過「最低工資」法制保障勞工取得合理薪資。相對台灣而言,雖勞動部於2018年11月30日公布《最低工資法草案》,以因應蔡英文於2016年在競選總統六大勞動改革中主張訂定「最低工資法」之政見,藉此改善勞工低薪現象;但迄今並未完成法制程序,而是以缺乏法制基礎的「基本工資審議會」作為解決勞動權益平台。
此一結果,我們或許可以從主計總處按照GDP要素所得分配的資料統計加以觀察,其中受僱員工報酬分配占比,從1994年的52.7%高峰,逐年下降至2019年的47.4%;相對企業盈餘分配占比,則是從1990年的29.6%低谷,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33.3%。因此,在歷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中,勞方認為因經濟持續成長帶來企業盈餘,需要調整基本工資以反映共同分享經濟成長果實;資方則是認為因競爭力不斷改善創造企業盈餘,必須保留資金持續投入以提高競爭力,淪為勞資雙方為調整幅度的多寡陷入爭辯。
再就產業結構轉型而言,青年族群陷入長期薪資停滯現象,其實已經造成台灣勞工工時不斷延長及人力資本累積遲緩等惡性循環。無庸置疑,「解鈴人仍然需要繫鈴人」,解決長期低薪窠臼,必須透過產業結構轉型。亦即過去20餘年以來,台灣經濟過度依賴電子、資訊及通信等製造業出口,今年經濟成長可以坐五望六,更是如此。不過,隨著全球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加上國際環境劇變,讓產品價格的競爭優勢已經不如以往。
比較南韓,此一期間因服務業強勁表現,而使得實質薪資增加並未落後GDP成長。究竟,台灣下一世代產業藍海在哪?亦即全球進入數位時代之下,台灣產業必須擺脫過去採取降低人力成本思維,而是必須透過不斷創新,亦即讓產業結構及人力的轉型與時俱進,藉此提高勞工報酬。以新加坡為實例,新加坡政府在推動產業結構轉型的同時,提供教育訓練學習獎助方式,讓勞動人力能夠因應產業發展的快速變化。
  整體而言,在歷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中,其實勞資政學各方均有周延論述,或是合理主張。因此,與其每年持續陷入調整基本工資爭議,任憑勞資雙方陷入對立糾葛,不如將延宕三年的「最低工資」制度加速完成法制,達到勞資雙贏。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必須擺脫既有產業想像,同時積極尋找未來利基產業路徑,例如:人工智慧、金融科技、資通服務等領域,透過產業結構轉型創造高薪就業機會,如此始能真正協助青年族群解決長期薪資停滯夢魘。

(2021年10月6日工商時報A6版「名家評論」專家傳真)

戴肇洋(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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